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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: 反补贴税
en: Countervailing Duty
abbr: CVD
category: 关务合规
tags: [‘贸易救济’, ‘补贴’, ‘关税’, ‘WTO’]
related: [‘anti-dumping’, ‘import-duty’, ‘customs-value’, ‘eu-market’, ‘us-market’, ‘hs-code’]
sources:
– 外贸百科
– 公开资料整理
date: 2026-08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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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反补贴税
## 定义
反补贴税是进口国对受出口国政府补贴的商品加征的特别关税,目的是抵消补贴带来的不公平竞争优势。它与反倾销税、保障措施并称为WTO框架下的”三大贸易救济措施”。
## 详细解释
反补贴税的征收依据是WTO《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》(SCM Agreement),该协定界定了三类补贴:
1. **禁止性补贴**: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,WTO规则明确禁止。
2. **可诉性补贴**:对特定企业或行业给予的专项补贴,如造成损害则他国可采取反补贴措施。
3. **不可诉补贴**:研发补贴、环保补贴、落后地区补贴等,WTO规则允许。
反补贴调查由进口国政府(通常是商务部/国际贸易委员会)发起,调查程序通常持续12-18个月。调查内容包括:是否存在补贴、补贴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、补贴与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。征收反补贴税的期限一般为5年,到期前进行”日落复审”决定是否延续。
美国是对中国发起反补贴调查最频繁的国家,涉及行业包括新能源(光伏、锂电池)、钢铁与铝制品、纸制品、轮胎、塑料制品等。特别值得注意的是”双反”合并调查(同一产品同时被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),如美国对中国产铝型材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,合计税率可达40-50%。
## 具体例子
2024年美国商务部对中国产铝型材作出双反终裁,裁定反倾销税率30%,反补贴税率15%,合计45%。中国铝型材出口企业需在正常关税之外额外支付45%的双反税,这相当于产品出厂价的近一半被关税吃掉,导致该产品在美国市场失去竞争力。
## 常见误区
误区一:反补贴只针对国有企业。虽然国有企业更容易成为调查对象,但反补贴调查针对的是接受政府补贴的任何企业,民营企业如果享受了专项补贴同样会被调查。
误区二:反补贴和反倾销是一回事。两者不同:反倾销针对的是低价倾销行为,反补贴针对的是政府补贴行为。两者可以同时发起。
误区三:WTO禁止一切补贴。WTO只禁止专项性补贴和出口补贴,普惠性的(如全国统一税率优惠、基础设施建设)通常不构成可诉补贴。
## 相关词条
anti dumping、import duty、customs value、eu market、us market、hs code
